光影@基隆大武崙砲台


辭職了。
這是最近最大的事情。也是最大的決定。
不知道是哪來的決心,現在想想,遲至現在才決定如此,是有點兒晚。應該更早告別工讀生活的。
從大二開始,我就不停止打工唸書的生活,大四提早半年畢業那時,更是同時包辦四份工作,從賣早餐小妹到小兒科跟診小護士,工作範圍之大,稍微豐富了我貧瘠的大學生活。(沒有聯誼、沒有社團的大學,算大學嗎?)(笑)

大學的時候不一定得工作,我念的是獎學金,家裡給的錢也夠生活。只是如果想要更高的生活品質,就非得打工不可。而現在是非打工不可,只怪我年少不學好,賺的錢全都不知道跑去哪了,只好苦著一邊寫論文一邊工作。不管是在自由還是在天下,我總是夢想著我可以學業和工作兼顧。但事實證明,我還是得犧牲其一,才能得以保全。(今年再不畢業的話,我真想去淡水河自刎。無顏面對江東父老啊)

所以把工作辭了。打算專心寫兩個月。(要很拼很拼很拼才行)
但因為已經把釜打破,也把舟沈了,所以我非得畢業不可啦!
希望我的朋友們多為我祈禱,多用念力,這樣我寫論文的時候也許可以「如有神助」。(我真希望有論文自動產生器啊)



看星星。
某一個晚上,我淋著小雨跑步。那天的天氣很妙,雲很厚,但對應著黑夜卻很白,時而飄個小雨,時而吹起涼風。雨停了的時候,風起了,吹散了白雲。好多閃亮的小眼睛透了出來。像是珍珠灑在漫無邊際的藍黑畫布上。
我當下感動的哭了。

好啦。我承認我哭點很低。
但,星星能讓我釋放情緒,我總覺得他們是可以和我對話的。他們會閃爍、有光亮,有不同的形體和色澤,有不同的排列形狀。
我對星象不熟,很難叫出他們的名字,但總覺得在夜裡,他們離我很近很近,我張開手就可以擁抱他們。
他們不會拒絕。只會靜靜的、充滿包容的承接我所有的情緒和眼淚。

這也是我對台北有了不同的想像。我原本不期待這個鬼都市能看到什麼星星。
這也使我更愛我的操場。因為有他們的撫慰,我才有力量跨過很多灰暗的地帶,才能有能力轉換成開朗少女。



不想思考。
大概是論文讓我很煩。我總希望論文以外的時間我都不要思考。
不過這樣很糟,因為我會一直拖延應該要「論文」的時間。
有時候半夜(大概夜深人靜的一點)走在操場(通常都沒有半個人,但我可以想像有人陪我一起走),會希望走著走著走著,不要走回宿舍。宿舍讓人心煩。桌上的書和文獻我都想全部丟掉。
我會在操場放空,想著我現在走到某個小鎮去流浪。什麼都不用想的流浪。
不是為了忘記論文、忘記工作、忘記某個人、忘記某件讓人倒胃的事。

不過我天生是「槁操還」(請台語發音)的人。
無法想像我不思考的生活著。
所以就繼續痛苦的「思考」著吧。(這可以說是笛卡兒的「我思,故我在」嗎?)(希望他老人家原諒我,我不是故意誤讀的)


我的搖滾皇帝。
大概快要發片了。我最近常複習他的歌。然後幻想我去聽他的演唱會。
今年大概也是年底吧。如果我有錢的話,我要買最前面的位置。然後隨便的亂叫狂叫不計形象的叫。

小公主說,「愛是一個很高深的等級」,不是這麼容易做到或是說出口的。

不過,我很愛伍佰。
因為我去聽他的演唱會都會大叫「伍佰,我愛你」。(羞)

最近還聽陳珊妮的新歌。離別曲我好喜歡。
小公主說「你是我的酒」是我的歌。一看到歌詞就想到我。因為「變態變態」的。 
我想這個「變態」不是那種字面上的意思。而且我看完歌詞之後,還真的覺得有點像我哩。(至於哪裡像,都說了,就是『變態變態的嘛』)




沒有時間旅行。
這真是生活中最苦悶的一件事情。我真的真的好想念海洋。
我想念一大片綠色,草原。
我想念一條銀色的絲帶,銀河。
我想念閃耀著金色光芒的深藍,潑灑著夕陽餘輝的海洋。

最近海角七號爆紅,我五月的時候去過拍攝景點之一的萬里桐,看著電影裡熟悉的場景,我好想回到那裡的海洋游泳。好想去阿嘉送信騎車經過的大草原吹泡泡。好想去呼應自由氣息的召喚。(我可不是趕流行唷,現在真的不是去墾丁的好時機。台灣人真是一窩蜂阿)

我好想休息個幾天,去一個看的到海的地方待著。呆著也行。

不過以前的同事S鼓勵我,等論文寫完要去哪就可以去了。
我現在大概真的只能認命的搖筆桿了。(淚奔!)



不能沒有酒精。
我知道L不喜歡我喝酒。不過我很難控制。
酒精可以讓沒有他在身邊的我暫時感受到一點溫度。(因為喝完酒身體會發熱)
重點是,喝完了自然想睡覺,就不會想東想西,就不會失眠,就不會隔天不開心。

所以喝酒好處多。

而且Asahi最近出的兩款雞尾酒,都不錯喝阿。(我會不會喝出雞尾酒肚)

還有,不要罵我。我會想盡辦法戒掉。



我想念我的爸爸。
夜深人靜的時候,跑步的時候,一個人走著的時候。
說真的,不怕你笑,我常想著他牽著我的手散步。
或是在我寂寞無助的時候擁抱我。給我力量。

有時候不是想著而已。我相信他在我身邊。



論文。
要努力。


打完收工。



ps.為什麼放這張照片呢?因為我喜歡光影。
具體的說,我喜歡的是「陰影」的部分。
不過沒有光就沒有影。就只好一併喜歡了。

也許任何事情都是相對的,光明與陰暗。
也唯有彼此的對照,才能彰顯彼此獨得的美感吧。

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claireforyo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