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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I'm watching you!

 

這陣子在捷運上看到不少奇觀,我總是忍不住要在心中大喊:這個社會是怎麼啦!

某次剛踏進新店線的捷運車廂,正是人多擁擠的下班時段,我習慣性的往車箱內側的門版靠近,一來這個位置比較隱密,不需要跟其他乘客太過靠近,二來我不喜歡與人面對面,習慣了在車廂中面壁站立。
不過這次並沒有如我所願,車門旁的透明隔板旁站著一對情侶。兩個人的身體緊緊貼和。女生把頭依偎在男生的頸窩,男生的左手繞過女生的脖子,拼命地將女生的頭壓往自己的身體,然後男生的臉不斷地貼著女生的臉,嘴巴則在女生的額頭、鼻間、嘴角來回逡巡。
畫面十足之噁心,令人不忍卒睹。

明明是人潮洶湧的車廂,他們兩人卻輕易且無敵的為自己闢出了一塊空間。旁若無人地、肆無忌憚的,就在眾目睽睽之下,做些應該在房間內做的事。

通常看到這種情況,一般人大概都會選擇不看,也不接近。
不過我很白目,我就死命的瞪著那個男的。希望他可以因此收斂一點。(畢竟是公眾場合阿。)
很微妙的,那名男子接收了我充滿鄙夷的眼光之後,更是狂妄的親了女友的嘴,外加耳鬢廝磨,細語呢喃。

我真的是快要吐了!

也因此證明了,這類型會在公眾場合表演親密舉動的男男女女們,很清楚自己在做一場「表演」,很樂於「演給別人看」。
這樣的表演究竟意味著什麼呢?
他們很「相愛」?

我只覺得這真是噁心、無禮極了。

有一次,我甚至在捷運車廂看到一對情侶,女生依著車廂內供人抓扶的鐵欄杆,男生依著女生的身體,下半身貼緊,不定時的左磨右蹭,前頂後撞。
我不禁想問:有這麼「缺」嗎?為什麼不能好好回家、慢慢溫存,非得要在大眾面前表演親密行為?

 

也許有人會說,我這種「見不得人好」的心態,是出自於「嫉妒」與「羨慕」。

如果真的是「好」的話,我絕對不會有這種酸溜溜的心理。問題是,這些人就真的是很「不好」阿。

到底是哪門子的愛情守則教導大家要在公眾場合摟摟抱抱、只差沒脫衣服愛撫呢?

如此無禮的行為只是膚淺的驗證了「我們很相愛」的表象,但「愛」是這樣「做」出來的嗎?

我每次看到這種刻意而矯情、濃的似乎化不開的兩人,總不禁在心中揣想:這樣的愛情就可以長久嗎?你們相互依偎、甜蜜閃耀、旁若無人的親暱,是真愛的保證嗎?
這種大動作來彰顯「愛情」的人,究竟是怎麼想像「愛情」的呢?

真的不是見不得人好。

很多時候,走在路上我會忍不住注視著一對對的情侶。
懷抱著幸福、期待與浪漫的注視著。
他們是自然地、不造作的,只是相伴的走著。
多數的情侶十指交扣,未必是那種全然緊實的握法,但卻可以感受到彼此交付的溫柔。
有些情侶摟著腰、搭著肩,或是挽著手,偶而的相視一笑、或是附在耳邊說話、甚至是在等紅綠燈的路口,情人間不經意的輕吻,這些不誇張的小動作,反而蘊藏了更多的想像空間和親密感。
十足令人羨慕的。
因為這些動作是出於真心、因應著兩人的互動和緊密關係,而不是「做給別人」看的表演了。

有沒有可能,這些當眾表演的人,其實只是愛正濃、無以抑制,所以不得不當眾宣洩愛意?
也許有這樣的人吧。只是這種「濃烈」的愛,不會讓人不安、憂心著消逝的一天嗎?

L跟我說,情侶走在路上會牽手是正常行為,那代表著一種情感,同時也是一種宣示和佔有。
C也跟我說,以前沒有和男人牽手的習慣,但是牽久了之後,一旦沒牽著手,就覺得空虛了。而急著找回短暫離去的對方的溫度。

我理解這種「宣示」和「佔有」。我想,所有在大眾場合裡面,情侶們彼此做的小動作都不脫這兩個關鍵詞彙。
「這個男/女人是我的,可別打他/她的主意唷!」

但我更想用「守護」這個詞彙來表示。
我覺得:牽手是一種守護。想要好好保護對方。想要從握著的雙手感受對方的溫度和脈搏,想要對方融在一體的感覺。

如果「牽手」就可以簡單的達到令旁人「羨慕」的親密,(如果這樣的「羨慕」有必要的話!)
那何必在捷運裡面抖動下半身、在大眾面前活像隻看到屎堆而興奮亂竄的噁爛蒼蠅一樣,讓人望之生厭呢?

 

還有,雖然很不想這樣說。
每次看到這種噁心八拉的人,我總想起姊妹man民說過的:「這些人都是醜八怪阿~」 (鄙夷貌)
C也說,這種行為如果是帥哥美女做,還可以當「風景」欣賞一下。

很不想以貌取人。但我覺得,這種噁心的動作就算「金城武」先生來做,也會馬上low掉,變成「金城摀」了吧!

 

ps.很喜歡這張圖阿,配上這篇文章。
     你們這些噁心的情侶們,不要再放噁爛的閃光了!
     我的眼睛看的很不舒服阿。   (翻桌)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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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laireforyo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