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 1月3日 晚上六點

地點: 志清大樓八樓  小麥的辦公桌

 

今天穿了昨天在敦南誠品外小攤買的粉紅色連帽洋裝,跟一個帥哥買的,他大力推薦我買粉紅色,說是「我女友也是買這件」,還說「粉紅色比較可愛」。

 

粉紅色對我來說,沒有特殊吸引力。我個人比較偏好紫色。

吸引我的是衣服帽子內緣那層白色、看起來暖呼呼的毛。

感覺穿了就會很溫暖,寒流來了也可以穿著趴趴走。

 

最近買了很多毛毛的衣服,我從小就對毛茸茸的東西情有獨鍾。

據說小時候睡覺,我會抓著毛毛被子的一角,摩擦我的鼻頭。好像這樣才能睡的好。我爸常拿這件事笑我。

 

穿來公司後,同事兼同學的小麥說,看第二次的時候覺得很好看,說我是「第二眼美女」。

女同事都大力讚賞,說也想買一件。還問我是不是變瘦了?

 

可見,重點根本不是人好不好看、身材好或不好,只要選對衣服,東施也可以變西施。

 

還有,粉紅色真的是青春的顏色。穿上之後,好像整個人都輕盈起來。

這可不是變魔術或是減肥台賣藥,我想,粉紅色的魔力就是讓人不知不覺變可愛吧。

也有可能因為受人稱讚,所以心情就飛起來了。

 

ps 照片是小麥同學拍的,我提出三點要求:第一,拍到衣服的帽子;第二,拍到電腦螢幕上我寫的影像故事;第三,要拍出青春感。

結果他搞了一隻狗來助陣,畫面有點爆笑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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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laireforyo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5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