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3月18日  晚上六點

地點:志清大樓八樓

狀態:請大家吃披薩,大家好high!

 

上次錢櫃唱歌本來應該是我要付錢,但是揪感心的社長大人把帳全結了,花了將近9000大洋。

因為我只有花到少少的酒錢,所以決定再請大家吃披薩。

 

請吃披薩,花錢事小,決定要訂什麼,以及要訂多少,讓我抱著頭燒。

既要考量人數,還要決定口味,還得斟酌飲料要買多少,就怕大家不夠吃、不夠喝,掃了興;也怕要是訂太多,吃不完就浪費食物了。

最後訂了10大披薩,買了4罐大瓶的可樂。

各組的同仁也都非常捧場,把披薩都吃光光,但是飲料還剩好幾瓶,現在好像還堆在冰箱裡。

 

我覺得披薩這種東西真的要大家聚在一起吃,最好吃!

那天大家都吃的好開心,我也暫時遺忘我應該要減肥這個事實,硬是吃了3大塊。

 

還有,唯一美中不足的地方是,我約了社長大人一起來吃披薩,但是還沒等他來,就有某組的同事(我沒說是痣痿)擅自開動,導致社長來了卻滿桌杯盤狼藉的景象。

我個人很不好意思,但木已成舟,我總不好叫大家把吃下肚的東西吐出來。

只能在心中祈禱,希望社長大人有大量,不要跟我這個小孩兒計較。

 

寫到這裡的時候,突然想到,我忘記請好朋友莎拉公主了...

應該要補請早班同仁的...讓我想想要請什麼好惹...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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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claireforyoung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